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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启动:湖北上海分别牵头承建两个系统

时间:2017-12-20发布者:综合管理部浏览者:3113次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电力行业)》(以下简称《方案》)。发布会前,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就全面落实《方案》任务要求,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作动员部署。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介绍,《方案》印发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意义十分重大。

       张勇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创新实践。碳市场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是国家发改委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在认真总结国外碳市场和国内试点经验,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的。方案明确了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明确了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明确了碳市场建设要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分阶段稳步推行碳市场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此前,我们在对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运维任务进行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承建两个系统,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和深圳市共同参与系统建设和运营,刚刚我委与有关省市签署了联合建设原则协议,将按照 共商、共建、共赢 的精神,共同推进,开展系统建设工作。”

       张勇介绍,《方案》对全国的碳市场建设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制度,一是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二是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三是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此外还要进行四个支撑系统的建设,一是碳排放的数据报送系统,二是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三是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

      “我们想从发电行业开始,把三个制度和四个支撑系统尽快建立完善起来,然后再进行系统测试,在测试的基础上开始真正的货币交易。”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张勇表示,将全面落实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快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抓紧开展2016、2017年历史数据报送、核算与核查工作,有序推进配额分配,加快推进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并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我们将加强与部门间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协会和央企的作用,与各方共同努力,按照方案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推进能力建设和做好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保障措施,把握好工作时机,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

       《方案》显示,中国将以发电行业作为突破口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

         发改委气候司司长李高解释,选发电行业为突破口主要考虑了几个因素:

一是发电行业数据基础比较好,产品比较单一,数据计量设备比较完整,管理比较规范,容易核查,配额分配也比较简便易行。

二是发电行业的排放量很大。根据《方案》要求,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门槛按照排放量每年2.6万吨,纳入的企业达到1700多家,排放权交易规模超过30亿元,远远超过世界上正在运行的任何其他碳市场。

          李高说,碳市场建设要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在发电行业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考虑其他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